在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需要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同时还需要对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来进行划分,这就是交警所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判责6个依据是什么呢?
交通事故判责的6个依据:
1、行为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该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一定是因为某些行为导致的,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就不会负任何的责任,所以要看是否有违规的行为。
2、因果关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需要认定某些行为在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的大小,以此来划分交通事故中所需要承担的不同责任。
3、路权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都是需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来通行的,如果有交警现场指挥的,则需要根据交警的指挥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通行需要确保安全通畅,各行其道。
4、坚持安全的原则,交通事故的出现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时候,如果有他人侵犯自己的通行权,必须合理的避让,维护安全。而另一方在参与交通运行的时候,应该杜绝一些存在危险隐患的行为,如果实施了这些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出现,那么就需要负事故的责任。
5、坚持结果责任的原则,行为人的行为,如果未直接导致事故出现,但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这种情况也是需要负责任的。
6、事故认定书审查,事故认定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也要全面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