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发生的车祸事故一直不结案,对车主以及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被害人,其实都是不利的。因为如果交通事故没有办法结案,那么对于涉案车辆的年审,买卖过户都会受到一定的阻碍。并且对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不结案很有可能意味着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
所以在已经发生车祸之后,如果一直拖着不减,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不好的,并且事故不结案对车主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影响,这不仅影响了车辆的年审,还涉及到以后车主要将车卖出去,是没有办法过户或者是变更的。并且在未结案之前,车主的车辆应当都会被扣留在交通管理部门。
而且一直拖着不结案,不仅意味着受害人不能够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而且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他有可能还会不履行职责。总的来说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所以最好是当出现事故之后,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尽量的搜集证据。然后加快谈和的速度。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最大利益化的。
而且在车祸事故发生后,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所以受害人可以凭借事故书向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或者是次要责任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需要赔偿或者是受害人责任人与主要责任人之间进行调解进行合理的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