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载处罚标准应根据超载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公路客运车辆载客量超过额定载客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载客人数超过额定载客人数20%或者违规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超过批准载重能力的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批准重量30%或者违规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机动车进行扣留,直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的,经处罚还是不改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扣押机动车直至消除违法状态”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对超限超载、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动车采取的特殊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上述违法行为必须在其违法行为得到根本纠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后,才能继续行驶。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从事客运车辆经营或者客运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客的行为定为犯罪。因此,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超过额定载客量20%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