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事故没有处理完是不可以开出来的,也不可以开走的。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事故处理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是不得使用的。
所以总的来说,肇事车辆事故未处理完之后,车辆是不允许开出来的,并且暂扣车辆和嫌疑车辆车牌号以及不当事人驾驶证都需要开具暂扣证明的。而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辆是不能上路的,若是要依据交通事故造成影响而定,那么若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则不受影响,若是重大交通事故的是坚决不能够驾驶出去的。
具体情况其实就是指说是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或者是只承担50%以下的次要责任时候,对驾照的影响不大,再处理完后就可以继续开车上行驶,但是若是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到50%以上的责任是有可能会吊销原有的驾照处理后,事故车辆仍然是不能够开走的。
并且若是驾驶人逃逸,车辆没有主人或者是经过通知,当事人在30日内仍不领取扣留车辆的,而且在经公告三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罚的,不仅会扣留该车,而且还会交由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