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的日常使用中,很多人会因为一时的失误而造成交通事故。除了车辆损失外,事故还要求对伤亡人员进行相应的赔偿。车险改革后,交通事故医保外用药由肇事者承担。
车险改革后,第三方责任险违约全额赔付,绝对豁免的被保险人不予全额赔付。按照一般保险程序,强制保险将预先补偿伤者的医疗费用。超过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由三方责任险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投保绝对免赔的,就可以在三方责任险范围内得到全额赔偿。
除医疗费用外,另一方的车辆损失和财产损失,也可以通过强制保险和三方责任险来挽回。但是,如果强制保险和3种保险加起来的限度不足以补偿受害者,则需要自付额外的部分。
理论上,非医保药品由保险公司承担,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非医保药品需要肇事者去承担。毕竟,非医疗保险药品的价格往往很高,保险公司不愿承受这种损失。因此,当投保人去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区分是否是医保药物,只会赔偿医保药物。
车险改革后,保险公司仍然不承担医疗保险以外的药品费用,而是对驾驶员保险和乘车人保险三种保险提供“医疗保险外药品责任险”。不同的保险公司收费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40-60元左右。